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

星光相遇的一瞬间

      米兰昆德拉曾这样论述美:“所谓美,便是星光相遇的一瞬间。美是对编年的废除,是对时间的对抗。”

      诚然,美是生命机制的永恒载体。读川端康成,“凌晨四点钟,海棠花未眠”,是诗意栖居之美;博尔赫斯笔下永恒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是伟大见胜于空间之气势,于时间之韵味;苏子与造物者游,泛舟赤壁之下,是广袤生命境界之美······美是积极的、勃发的、摇曳的、从容的,美源自于对生命的认知与对光阴的思索和品位。

      夏丏尊先生有这样一席话:“只要对于日常事物有玩味观照的乐趣,无论如何都阻止不了他享受艺术之神的恩宠,否则虽自号为诗人、画家,仍是俗物。”然而,我们却往往陷入一种思维误区,在这样的误区里,我们自负地给予美许多定义:白幼瘦、A4腰······甚至是当下热极一时的“审丑”也变成了“美”的一种。错误的审美价值观的可怕之处,不在于审美价值本身,而在于人们在这样扭曲的美学观念中,逐渐失去了抓住美的能力。只将美囿于一方囚牢之中,使得精神麻木,灵魂萎缩。将美制化到单一审美观念中,只是人们自我遐想构建的现世乌托邦,抑制人类文化和真正美学的传播,岂不谬哉?

      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之下,真正的审美能力对于人来说往往至关重要。恰如木心先生言:“没有审美力是绝症。”审美能力是一个人生存于世的基石。日复一日重复枯燥无味的生活,单一模式且机械化,倘若没有美的加持,生活又何谓生活?当这样一群审美能力退化的人组成一个社会,这样的社会又是否稳固?当然不,社会如果失去审美能力,那么人群便只剩下了猜疑、暴乱与自我灭亡。由是观之,审美能力造就了和谐、进步与发展,不仅于个人,也于国家、社会。

      余秋雨先生说过,评价一种文化,要看其吸引力和生产力,于审美亦然。大众审美的最佳建设状态是“一种机制、一种气氛、一种吐纳关系、一种超越时空的建设能力和投资能力”。大众传媒时代,理性审美必须恢复其话语权和主导权,网络媒体更应传播正确的审美价值观。个人同样如此,切莫让所谓审美变成看场美色,眼中了了,心下匆匆,是永远不会有所进益的——除了加重审美焦虑和心理自卑。我们真正要做的,是将美熔铸于内心,是金玉,不显露,可它确实存在并且光华灼灼,明亮而不刺眼。

      王开岭曾言:“我对单极事物有呕吐感。”我们都在兀自期盼着摆脱单一审美的一瞬间,拥抱一场星光相遇。


PS:是考场作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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